2012年1月20日夜里,一辆出租在麦岭镇倾翻在路边排水沟里,路过的群众发现驾驶室里空无一人,后备箱里却有动静,原来出租司机张某被反拷在后备箱里。一起离奇的车祸,牵出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件。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12年年关将至,家住襄城县麦岭镇的李某,在和工友刘某一起返乡途中,李某一直撺掇刘某“干一票大生意”,赚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李某说他有一个朋友在许昌一家饭店打工,那家饭店每天有很多现金收入,可以去抢,刘某同意了。
于是,二人在许昌下了车,李某和他的朋友联系,可他的朋友电话一直关机。心有不甘的李某决定抢出租车。经过简单的分工,二人开始行动。李某在街上找了一辆出租车,说要去襄城县,谈好了价钱160元。刘某带着一个拉杆箱和一个背包上了车,里面装着他们提前买好的手铐和面具等物品,还有刘某的一张临时身份证。
1月20日22点多,出租车走到了襄城县麦岭镇附近。李某借口下车撒尿,拉开车门,趁司机不注意,用手铐铐住了司机的左手,刘某将司机的右手拉至后背,将司机反铐了起来。二人将车上的现金及司机身上的200余元现金抢走,抢走了司机的一张银行卡,逼问出了银行卡密码,然后将司机塞入后备箱。
李某开着车继续前行,准备找个银行把钱取出来。可李某开车技术不行,走了几公里,出租车就翻到了路边的沟里。刘某和李某挣扎着爬出了出租车,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通过刘某遗留在现场的临时身份证锁定了他的身份,并将其上网追逃。2012年2月3日,刘某在家乡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被抓获,并已判刑罚。2012年8月22日,李某在广东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