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方向垒:
本院受理原告方美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1025民初5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方向垒每月支付原告方美淇抚养费850元。支付办法:被告方向垒自2022年8月起支付,2022年8月至2025年12月的抚养费345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方美淇;自2026年1月起,一月一支付,被告方向垒分别于每月的15日前支付,支付至原告方美淇年满十八周岁止。若被告方向垒未按约履行上述义务,原告方美淇有权就逾期当月起两年内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二、驳回原告方美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方向垒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人:万方芳
电话:0374-2712011
地址: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襄城县建设路中段)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