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高效优势,仅用时6个小时,便成功调解了三起因同一被告引发的合伙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案总标的额达百万余元。三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不仅实现了当事人权利的快速兑现,更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崭新风貌。

该系列案件的被告均为范某某。此前,范某某因承接某风景区项目资金短缺,邀请了闫某某等几位朋友共同投资。后因项目进展等问题,双方协商由范某某回购投资份额并出具了《欠条》,但范某某逾期未能支付款项,致使闫某某等三位原合作伙伴相继诉至法院。案件流转至颍桥法庭后,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发现三案被告相同、事实关联、争议焦点高度相似,具备一揽子调解化解的有利条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程序空转,法庭当即决定启动快速调解通道,力争一次性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运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耐心倾听各方诉求。面对原告方急于实现债权的激动情绪,法官细致分析诉讼周期与潜在执行风险,引导其理性衡量调解结案的成本优势;针对被告范某某承认债务但表示履行困难的实际情况,法官在严肃释明法律后果的同时,深入了解其财务现状,共同探讨可行的履行方案。经过6个小时不间断的情、理、法交融的沟通与疏导,成功引导各方互谅互让,最终促使三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这场高效调解实现了多重积极效果。对当事人而言,6小时的调解避免了可能长达数月的诉讼流程,极大地节省了时间与经济成本,达成了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兼顾双方实际的分期履行方案,为债权上了“保险栓”。对法院工作而言,合并调解、集中攻坚的方式,避免了司法资源的重复消耗,是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动“简案快审”的一次成功实践。协议中“分期履行”与“违约加速到期”等条款的设计,既体现了对债务人实际履约能力的考量,也强化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此次6小时化解百万纠纷,是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