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拘留震慑促履行 和解执结金融案

发布时间:2026-01-13 18:30:19


为维护金融秩序与胜诉当事人权益,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1月13日,通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促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款项,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襄城县法院于2024年11月15日立案审理,查明李某某拖欠款项33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其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仅履行73465元后失联,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核查李某某财产信息,并多次实地查找,均未发现其下落及足额财产,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消费,继续加大查找力度。

1月13日,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锁定李某某行踪,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李某某仍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义务。鉴于李某某存在有能力部分履行而逃避执行的情形,为彰显司法权威,我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震慑下,李某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提出协商还款。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李某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逃避执行不仅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还会对个人征信造成终身影响,累及子女就学、就业等诸多方面,同时也向申请方某银行说明李某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由其工资账户、公积金账户按月扣划直至还清。当日,李某某支付3万元,申请执行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是襄城县法院贯彻“强制与善意并重”执行理念的体现,既以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震慑违法行为,又以文明执行促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金融、民生等重点案件,创新执行举措,切实兑现当事人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