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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 执行征途上的“清道夫”

发布时间:2013-12-09 08:48:00


    “清道夫”,是社会对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力克执行难的一种充分肯定。

    近年来,该局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等,也使该院执行工作成为当地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

    举起“杀威棒”

    “喂,李庭长,您发的限制高消费令中的王某某准备在我店住宿,请赶快来。”晚上9点,襄城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欢带领法警赶到当地一家高档宾馆。在房间里,被执行人王某某哑口无言,连声道:“我现在就履行。”王某某的同行客户也说:“万儿八千块钱,何苦躲着不执行,有失诚信,又影响形象。”

    执行员对一些经济并不困难,但百般哭穷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在履行案件前不得大吃大喝、住高档宾馆——吃住是否高档按本县标准——租赁高档车、乘坐飞机等。《限制高消费令》送达全县有关服务行业予以协助,执行员定期通过公安机关的查询平台查看情况,发现一些服务单位不报告时,则向管理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拘留,决不手软”。襄城法院院长张玉华一声令下,执行人员果断出击。

    一些被执行人从饭桌上、聚会中被依法拘传,但经反复做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后,仍拒绝执行。有的直言:“拘留15天怕啥,我有钱也不给。”2012年以来,襄城县法院司法拘留182人,其中87%的被执行人拘留后很快悔悟,积极履行。

    “判刑我也不履行,不就是坐牢吗,那有啥。”确有少数被执行人顽抗到底。被执行人张某60岁了还不尽孝道,被80多岁的父母告上法庭后,随即起诉与妻子调解离婚,将家中财产全部给了妻子。

    此举致使赡养案件执行时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张某态度恶劣,被司法拘留后仍不改过。该案依拒不执行判决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入审判环节后张某认罪并提出履行,表示不应该不尽对父母的孝道,申请书面谅解。襄城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12年以来,襄城法院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3起,2012年判刑1起、批捕1起,2013年6月批捕1起。很多被执行人看到法院的强制措施,表示不敢抗拒执行了,“有能力就履行了,没能力多给申请人说好话,取得同情,定下计划,尽快挣钱、分期履行。再也不能让申请人、执行员到处跑着找了。”

    广发“大头贴”

    襄城法院在公告执行的基础上,将被执行人的头像印入公告中,制成“大头贴”,将姓名与人脸相对照,张贴于被执行人住所地、工作场所等,敦促其执行案件。

    襄城县库庄镇李某本与杨某订有婚约,但遭到杨某私自悔婚,致使李某人财两空。李某诉至法院,起诉杨某返还其婚约财产,法院判决杨某给付李某1.6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执行员反复做杨某父母的思想工作,请他们帮助联系杨某,但都遭到拒绝。申请执行人通过信访渠道解决。

    执行员从派出所调取杨某的头像,制作“大头贴”,一式十份,在杨某住所地的显眼位置张贴。女儿的头像因不执行被公之于众,杨某父母脸上马上就挂不住了,当天就打电话联系杨某。

    今年8月29日上午,在南方打工的杨某赶到法院,对执行员说:“甭再贴了,尽快通知李某过来,我给钱。”双方见面后,执行员耐心做调解工作,促使双方一次性执结。二人虽然对簿公堂,但毕竟还有一些感情,李某主动少要2000元,杨某当场给付1.4万元。

    对于如何充分发挥“大头贴”的作用,执行员又想了不少办法:在网上、电视、报纸上发布;扩大范围,在被执行人的亲戚的居所、工作地等张贴;送请派出所、税务机关、工商机关、金融部门、电信部门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办事窗口单位,一旦发现能及时举报。

    文化润无声

    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不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执行标的的简单支付。特别是对婚姻家庭、赡养、扶养等涉及分批、分期履行的执行案件,如果不打开被执行人的“心结”,这次见到人了执行,见不到人就躲,一个案件可能形成几次执行难。同时,这些案件涉及亲情,一旦僵持,牵连几辈人,很难化解。据统计,这类案件每年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

    “文化像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每一个人。润物无声的执行文化一旦形成并被人们广泛接受后,就会像一只‘无形之手’,发挥强大的社会力量。”襄城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志坚说。

    生育五男二女,中国人的传统说法是父母有福。但襄城县紫云镇的张老汉夫妇却“福”不起来,7个子女都不愿照顾老人,二老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法庭判决7个子女尽赡养义务,张老汉夫妇还得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一年给一次,7个子女居住、打工分散,张老汉夫妇打算趁7个子女履行义务时一块坐下来,说说话,享受天伦之乐。但7个子女认为老人告状使自己丢人,不愿通过法院交钱。

    执行员决定在“重阳节”到张老汉家现场执行。当天,张老汉夫妇的7个子女及家属等近30人一起坐到家中的院子里。执行员不谈条件,先讲“卖身葬父”、“亲尝汤药”、“黄香温席”等历史典故,接着用车上音响播放歌曲《常回家看看》,以温情化解矛盾。7个子女当下一致要求,不但按时给钱,还要常回家看看,将老人“蜗居”的窝棚建成房屋。

    襄城法院执行人员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背景和内涵,开展“节日文化主题日执行”活动。如“五一节”开展涉劳动者案件专项执行,“三八节”开展涉妇女儿童案件专项执行,父亲节、母亲节和重阳节开展涉老人案件专项执行,清明节开展涉死亡赔偿金案件专项执行。

    这让当事人在节日文化的陶冶下,不仅权利得以维护,而且关系得到修复,同时促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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