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6:09:5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郭耐烦:

本院受理原告杨年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杨年英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暂计21298.91元(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一年期利率计算,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0月27日);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法律服务费用36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以上1-3项暂计:74,898.91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1月6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0374-8518161  联系人:崔菊芳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