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郭依静) 12月5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上诉案,因工伤致双手残疾三年之久的民工郑延泉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欠发工资等4.2万元,与被上诉人德州印艺公司握手言和。
郑延泉系德州某印艺公司招聘的特殊人才,曾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5月两次在车间遭遇事故,致使左手掌、中环指及右手拇指等部位受害,且经鉴定均为工伤。后因郑延泉离职、印艺公司拒绝发放工伤待遇等问题,双方发生矛盾纠纷。2012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最终,在德州中院二审审理期间,由于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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