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为破解“执行难”,襄城县法院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措施,充分利用金融部门存款实名制提供的便利条件,积极推行预先查询存款法,用足用活查询、冻结、划拔、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专门成立了“查询存款小组”。立案执行后,“先下手为强”,派专人首先对被执行人存款帐户情况进行拉网式普查,若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立即冻结,并于当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院判决。
在查询过程中,该院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调查核实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成员的身份,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进一步走访群众调查了解他们的职业和收入情况。二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提供查询线索的积极性,对能够提供具体储蓄网点的,执行员快速反应,立即采取查询、冻结及划拨措施,以免贻误战机。三是依职权广泛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对申请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法院又在固定区域内无法查明财产的执行案件,由该院执行局逐案从公安机关调取被执行人的户籍证明,获取其身份证号码,而后汇总逐级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由省高院协商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情况。四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家属名下存款。对被执行人虽为个人,但财产属共有财产的,依法主动查询其家属成员的存款情况,全力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