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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调解情感纠纷 一别两宽共护“未”来

发布时间:2025-04-07 18:18:20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案件,在妥善处理情感纠纷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小明和小红于2021年自愿离婚,约定两个儿子由男方小明抚养,女方小红支付相应的抚养费。2025年3月,因小红迟迟没有支付抚养费,小明追索抚养费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小红却以小儿子愿意跟随其生活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小儿子抚养权。由于双方对小儿子的抚养权争议较大,经过多次庭前调解仍不相让,调解无果。



    “离婚后,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情况确实比较常见,但我们要听孩子的真实想法。”4月3日,本案承办法官万方芳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万法官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综合考虑孩子读书、生活、居住环境及经济能力等因素,若现在孩子由男方抚养,就需要再次更换学校……通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红自愿撤诉,小明撤回对小红抚养费的执行。
     婚姻终止,亲情不断。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父母基于对孩子的爱而争夺抚养权无可厚非,但由谁抚养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不可替代的存在,请把爱的教育进行到底,尽到应有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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