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交软件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在犯罪分子的精心包装、刻意设计之下
你以为与你聊天的是位美女
殊不知对方竟是位骗取钱财的男子
项城市发生一起“男扮女声”的骗婚案件
犯罪分子屡屡得手,接连诈骗多名男子
但天网恢恢,犯罪分子终落法网
案情摘要
家住项城市李寨镇的麻某林
文化程度低,身体虚弱,外出务工找不到合适工作
便动起了发财的歪脑筋
他利用自身声音“女性化”的“优势”
干起了网上骗婚的勾当
2021年11月-2024年6月
麻某林通过聊天社交软件先后结识被害人孟某、白某、邢某
以“韩某琳”的名字与被害人聊天,并确认恋爱关系
其间麻某林先后虚构其出车祸、妈妈患白血病、买手机、买家电等事实
共骗取被害人15万余元
法院判决
项城市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麻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麻某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退赔被害人被骗资金
法官提醒
在网络世界中,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伪装成各种角色,试图骗取钱财。网上交友、恋爱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时,更要谨慎。切勿轻易转账汇款、送礼物,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