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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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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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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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天津自贸试验区XX路XX号
注册地/登记地:天津自贸试验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徐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 参股□ )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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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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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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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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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姓名:何XX
单位:天津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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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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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XX区XX路XX号天津XX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何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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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同意使用电子送达,请在所选送达方式后填写收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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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方式:短信139XXXXXX 微信139XXXXXX 传真 邮箱XXX@QQ.COM 其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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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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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龙川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注册地/登记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宋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 参股□ )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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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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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谢XX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1955 年1月1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XXX公司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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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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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 参股□ )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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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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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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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和依据
(原告主张支付全部未付租金时,填写第1项至第3项;原告主张解除合同时,填写第4项、第5项;第6项至第10项为共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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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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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付租金11127000元(暂计)、未到期租金 245050312.50元、留购价款 10000元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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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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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1月15日止,违约金214093.50元,滞纳金 元,损害赔偿金 元;计算标准:按照逾期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付款项′0.05%′逾期付款天数
是否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是□ 否□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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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确认租赁物归原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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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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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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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令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确认融资租赁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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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返还租赁物,并赔偿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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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元,到期未付租金 元、未到期租金 元、留购价款 元(如约定)
截至 年 月 日止,违约金 元,滞纳金 元,损害赔偿金 元
自 之后的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 元为基数按照 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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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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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内容:谢XX对龙川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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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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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费用明细:律师代理费200000元,交通费、食宿等相关费用暂计20000元,共计220000元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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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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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一切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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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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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为2564073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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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请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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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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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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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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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合同条款及内容:如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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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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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诉前保全: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否□
申请诉讼保全: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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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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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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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龙川公司在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在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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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订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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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买方):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卖方):龙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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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物情况(租赁物的选择、名称、规格、质量、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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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公司所有的位于龙川县金属矿的房屋建筑、井巷工程、机器设备、尾矿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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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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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2亿元;
以现金□转账□ 票据□ (写明票据类型) 其他□ 方式一次性□ 分期□ 支付
分期方式:按照不等额还租法向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共计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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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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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自2018年4月11日起2023年4月15日止
除租金外产生的 费用,由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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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到期后租赁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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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承租人所有□
归出租人所□
留购价款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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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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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融资租赁合同》第六款6.3约定,龙川公司应就逾期未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向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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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约定加速到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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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内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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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约定回收租赁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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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内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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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约定解除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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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内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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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租赁物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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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4月11日交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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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租赁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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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符合约定或者承租人的使用目的□
存在瑕疵□ 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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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租金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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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8年4月 日至2018年7 月15 日,按约定缴纳租金,已付第1期、第2期租金11993999元,逾期但已支付租金666999 元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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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逾期未付租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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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7月15日起,开始欠付租金,截至2018年11月15日,欠付租金11127000元、违约金214093.50元,滞纳金 元,损害赔偿金 元,共计11341093.5元(暂计)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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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签订物的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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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签订时间:2018年4月3日签订《抵押合同》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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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担保人、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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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谢XX
担保物:商品房一处,不动产权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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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最高额担保(抵押、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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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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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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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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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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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签订时间: 保证人:
主要内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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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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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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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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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形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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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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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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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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