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实例 发布时间:2025-02-07 15:41:31
民事答辩状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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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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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津民初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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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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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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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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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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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龙川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注册地/登记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宋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 参股□ )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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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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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谢XX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1955 年1月1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XXX公司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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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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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姓名:薛XX
单位:天津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特别代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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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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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XX区XX路3号 天津XX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薛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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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同意使用电子送达,请在所选送达方式后填写收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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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XXX@QQ.COM
其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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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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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的诉请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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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支付的到期未付租金数额不正确,未到期租金中包含未到期利息,不同意支付未到期租金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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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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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依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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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确认租赁物归原告所有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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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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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解除合同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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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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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返还租赁物,并赔偿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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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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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担保权利的诉请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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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不应对未到期租金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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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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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不同意支付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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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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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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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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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同第1项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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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答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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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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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和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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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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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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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签订主体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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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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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租赁物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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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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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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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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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费用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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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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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到期后租赁物归属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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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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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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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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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是否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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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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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是否约定回收租赁物条件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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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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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是否约定解除合同条件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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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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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租赁物交付时间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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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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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租赁物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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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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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租金支付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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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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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逾期未付租金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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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数额不正确,且包含了未到期利息,不同意提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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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是否签订物的担保合同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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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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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担保人、担保物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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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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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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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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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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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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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是否签订保证合同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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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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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保证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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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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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其他担保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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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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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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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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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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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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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签字、盖章):
龙川公司 宋XX
谢XX
日期:XX 年XX月XX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