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实例 发布时间:2025-02-07 14:51:39
民事答辩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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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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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民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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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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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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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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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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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 参股□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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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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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沈××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1955年 5月25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安吉县
经常居住地:浙江省安吉县××街道××社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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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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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姓名:杨××
单位:浙江××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136××××××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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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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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街道××社区×号
收件人:杨××
电话: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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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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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XXX@QQ.COM
其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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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事项和依据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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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金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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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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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利息(复利、罚息)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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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合同未约定复利,不应支付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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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提前还款或解除合同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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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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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担保权利诉请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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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一、被告对于贷款并不知情。二、被告不应承担罚息和复息,所签署的保证函中仅要求对利息承担保证责任,未提及需要对罚息、复息承担保证责任,且担保合同或者主合同他其实都是格式条款,银行未做醒目提示,也未明确说明担保范围。三、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未明确复利计算依据,故只能按照利息为基数来计算,不能把罚息作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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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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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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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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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诉讼费用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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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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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同对原告诉请担保权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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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答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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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保证函》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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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和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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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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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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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签订主体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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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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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借款金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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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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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借款期限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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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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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借款利率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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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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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借款发放时间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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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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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还款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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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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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还款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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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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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是否逾期还款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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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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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是否签订物的担保合同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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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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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担保人、担保物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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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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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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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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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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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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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是否签订保证合同/保函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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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一、被告对于贷款并不知情。二、被告不应承担罚息和复息,所签署的保证函中仅要求对利息承担保证责任,未提及需要对罚息、复息承担保证责任,且担保合同或者主合同他其实都是格式条款,银行未做醒目提示,也未明确说明担保范围。三、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未明确复息计算依据,故只能按照利息为基数来计算,不能把罚息作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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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保证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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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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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其他担保方式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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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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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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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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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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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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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签字、盖章):沈××
日期:××年××月××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