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 发布时间:2025-02-07 11:19:17
民事答辩状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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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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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京XX民初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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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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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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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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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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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控股□参股□)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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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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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杜XX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19XX年XX月XX日
民族:X族
工作单位:XX公司 职务:职员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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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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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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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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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收件人:杜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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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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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方式:短信 微信139XXXXXX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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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事项和依据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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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理赔款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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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不能确认原告已经支付的理赔款数额;从2019年4月25日开始被告已经还款196万,本金基本已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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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保险费、违约金等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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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原告各项费率约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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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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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原告聘请律师享受法律服务,应自负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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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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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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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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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已将本金基本还清,部分款项被原告截留,应当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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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答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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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关于保证保险业务及债务清偿安排之协议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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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与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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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保证保险合同的签订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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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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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约定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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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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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原告对被告就保证保险合同主要条款进行提示注意、说明的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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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签订协议时相关费率约定并未明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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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被告借款合同的主要约定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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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率标准过高;答辩人除了和XX信托公司线下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其余全是线上签订,原告提交的5个合同中,其中有2个合同上的签字不是答辩人本人所签,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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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被告逾期未还款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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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已将本金基本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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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保证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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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原告是否已支付理赔款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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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追索情况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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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答辩人未收到原告追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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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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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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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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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XX信托公司是否具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资质不能确认,答辩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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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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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签字、盖章):杜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