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出现三位特殊的旁听人员,他们专心地听着庭审过程,时而低头在笔记本上认真地做着记录,据悉,他们是受该院民二庭的邀请来参加一件小额诉讼案件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
经了解,这是一件小额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纠纷,本案诉讼标的虽然不大,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合议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严格遵守庭审规范,根据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引用法律条文,并耐心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案件以被告同意赔付原告2200元调解结案,人大代表全程参加了旁听观摩。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人大代表对庭审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庭审程序规范、法官能够科学驾驭庭审、用语准确简练、司法形象良好,体现了文明的司法礼仪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当事人也对这种形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认为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规模,不仅实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的监督,也彰显了法律的阳光和正义,使群众能够真正信任法律、热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