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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范围缩减至个别省份

发布时间:2013-11-20 15:41:40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记者日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公费医疗制度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专家认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下,目前正在运行的四套医保制度将被整合为职工、城乡居民两大模块。目前,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四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交费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两者“并轨”是民众一直以来的重要诉求。

  早在1998年年底,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此后,公费医疗逐渐走向消亡。截至去年年底,已有北京、重庆、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新疆等24个省份实现了公务员全部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完全实现医保“并轨”已是大势所趋。与之同时进行的,还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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