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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09:32:06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豫1025执350号

 

被执行人余增光男,汉族,1992年07月出生,户籍地:河南省襄城县十里铺镇鲍坡村。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余增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拒不履行本院(2024)豫1025民初11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支付欠款1925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236.4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案件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按照10%支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朱法官、赵法官          

联系电话:0374—8511889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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