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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送到家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6-08 18:14:38


    “这是您的执行款,您点一点数目收好了”

  “哎呀,真是没有想到,耿书记把这钱给我送到家,太谢谢了,谢谢,谢谢......”

   6月8日上午,端午假期第一天,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耿高峰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襄城县与许昌市交界的范湖乡某村为耄耋之年的李大爷送上执行款,李大爷激动得拉着他们的手不停道谢。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12月6日张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李大爷借款2万元,到期后李大爷多次催要,张某均未偿还,李大爷便将张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后,张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大爷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耿高峰承办此案后,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依法送达执行通知,采取查控财产、约谈被执行人等措施,并在电话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使达成了执行和解。

      6月7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到执行局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部分执行款。耿高峰考虑到李大爷家距城区路途远,身体不好且子女不在身边,其名下无可用银行卡,又恰逢传统节日,便决定前往李大爷家中送执行款,让李大爷及时拿到钱过一个祥和的端午节。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是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襄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如我在执”的理念,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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