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件承办执行干警孙紫睿通过能动履职,化解纠纷的同时,促进实现当事三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2月28日王某、张某诉赵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三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自愿赔偿王某、张某财产损失28万元。
2024年4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孙紫睿积极沟通协调,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多次约谈赵某及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有理有节的劝说引导,让三方当事人都深受感触,逐步形成调解意向。5月20日。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三方当事人被执行干警孙紫睿的真诚所打动,三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家属当场支付案款3万元,促成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三方达成和解,实现了多方共赢,有效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执行工作的确辛苦,但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化解,裁判得到落实,一切辛劳付出就都值得。”这不仅是案件承办执行干警孙紫睿的心声,也是万千奋战在一线的法院执行干警共同的心声。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持续关注案件的困点难点堵点,能动执行,实现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善意执行展现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的平衡,为推进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