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豫剑执行”行动不断走深走实,襄城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发力,一场场如火如荼的行动正在全面铺开……
2022年7月,李某因做生意需周转资金向姚某借款40万元,到期未还,姚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2024年3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承办人协调,李某与姚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签订协议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甚至拒接电话玩起“失踪”。5月14日刚上班,执行干警就接到申请人姚某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驾驶着车辆出现在郑州某个街道。挂掉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该地点。
到达现场后,经确认该车辆是被执行人李某所有,执行干警遂对车辆进行查封。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拍卖,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5月15日,经过三天蹲点摸查,执行干警当场将“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回院。据悉,陈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执行干警通过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控财产信息、电话联系沟通等多种手段督促张某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均置之不理,遂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团队驱车300多公里到达濮阳市王助镇,经蹲点摸查,于5月15日早上6点12分堵到被执行人张某,对其宣读拘留决定时,张某慑于强制拘留措施,当即主动履行了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陈某当天收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多日来的高效、全力执行精神连连称赞。
每一次成功的执行行动,都是对法治信仰的有力提振;每一份胜诉权益的有效落实,都是对人民期待的诚挚回应。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持续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公正执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