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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6:28:04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朱晓伟:

本院受理赵鹏蕊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赵鹏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85622元。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0374-8518161  联系人:崔菊芳

2024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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