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来了几个特殊的旁听人员。他们是经该院邀请,特地来参加旁听案件庭审过程的三位市、县、乡人大代表王桂芹、王柯、李国伟。三位人大代表庭审后,对该次开庭表示满意,并把有关建议详细书写在该院专门制作的《旁庭审征求意见表》内。
这是该院2013年以来第71次邀请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襄城县人民法院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提高人民满意的重要一环。
建立制度,把该项工作量化到庭室,每个庭室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要占该庭室每年审结案件的5%以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旁听后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完善庭审工作。每次邀请人大代表庭审前,向代表发出征询意见函。庭审后,逐人逐案由人大代表填写意见,并要求只提问题,不讲成绩。对庭审程序是否规范、法官着装修饰是否得体、庭审应变能力、驾驭能力是否科学、法官庭审语言是否规范、有无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为等问题详细列入表格中,由代表点评。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由相关庭室逐条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把上述情况制作成表格,报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报院绩效办备案,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由于该项工作得力,该院在所收取的人民满意度调查表中,当事人对该院开庭审理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