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襄城县法院尝试在刑事审判中引入中立评估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10-23 15:39:43


2012年11月12日零时许,被告人李铭在襄城县“快活林KTV”酒后怀疑店内的服务生偷其手机,无故辱骂、殴打服务生王辉,致王辉构成轻伤。

    庭审中,李铭认罪,表示要家人赔偿王辉的经济损失。但李铭的家人提出李铭先被解除羁押再商议赔偿。而王辉一方面要求法院重判李铭;另一方面要求法院想办法挽回其经济损失,否则要上访。

    该案合议庭认为如果简单下判会导致案结事不了,还可能引发刑事案件。于是,借鉴诉调对接中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的经验,邀请三名评估员,分别是本县知名律师、退休法官、李铭住所地警察一名,听取合议庭介绍案情并阅卷后,本着把李铭的家人拉回调解轨道的目的,按量刑规范化将李铭承担责任顶格,对李铭的刑期评估预测为两年,三名评估员由警察牵头给李铭的家人面谈。李铭的家人原认为最多判一年,且已住了六个月,即使不赔偿也还剩六个月。但一听评估员说还得住一年零六个月,当即表示愿意赔偿,请求从轻处罚。在合议庭组织下,评估员引导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赔偿9000元的协议,王辉也书面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李铭。合议庭综合案件发展,据量刑规范化对李铭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对一些受到经济损失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如果最后一关审判环节还得不到赔偿,受害人的委屈都会发泄到法官的身上,也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但有的受害人期望值过高,致使法官调解受阻搁置。让一些懂法律、有威望、会说道的人士担任评估员,法官不适宜或者不能说的话,他们能说,中立身份让被告人认清现状,往往能打破僵局,重新回到调解中。(文中均为化名)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