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清洗热水器后,使用时发生爆炸引起身体权纠纷的案件。1月25日上午,被告杨某将3000元案件款送到法院,自动履行赔偿义务。
2023年12月21日下午,维修工杨某到张某家中清洗、维修热水器。当晚,张某打开热水器使用时,热水器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张某脸部、颈部受伤,遂立即到医院住院治疗,面部伤口缝合十多针。
事情发生后张某与杨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2024年1月9日张某诉至我院,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墙体损失等共计1万余元。

孔令哲法官翻阅卷宗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于2024年1月2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考虑到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人员首先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安抚。经过多轮协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杨某愿意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此事自此终结,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纠纷。至此,一场因热水器维修后发生爆炸引发的身体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次日,杨某将案件款3000元送到法院,自愿履行赔偿义务。
该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圆满的解决了纠纷。从法庭工作角度,群众之事无小事,辖区百姓所遇到的每一个纠纷,无论大小,都是大事,只要当事人能够对处理结果满意,法官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波折与劳累都能够得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