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间情侣双方难免会发生经济往来,可一旦感情破裂,昔日的恋人分道扬镳,产生的经济纠纷该如何处理呢?1月2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成功调解因一对情侣分手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小张和被告小李曾是情侣,双方恋爱长达三年之久,恋爱期间,小张多次向小李转账,金额高达十三万余元,后双方因矛盾分手,小李偿还十万余元,下余两万七千余元一直未还,小张便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小李偿还该款项。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樊高峰认真查看案卷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曾是情侣关系,且案件标的额不大,本着调解优先,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但双方对立情绪尖锐,矛盾较深,樊高峰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方面站在法理的角度向双方耐心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说明恋爱期间款项的性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方面又站在情理的角度,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反复沟通、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李当庭返还小张20000元,妥善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成功为双方感情画上句号。
恋爱虽然美好,但当感情不再,恋人变成陌路,曾经的美好往往就会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甚至变成仇恨和人身攻击。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大家,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筹码,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热恋也当保有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