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高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襄城县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
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法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精神,明确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任务,制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并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院长张玉华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由院政治处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人事管理具体工作。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通过本地电视台、电台发布公告向全县人民宣传《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在全县范围内的16个乡镇、部分企事业单位、5个人民法庭、12个社会法庭张贴公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报名参选。
注重实用、严格考核。不仅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而且注重其实用性。对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同志发放和指导填写《人民陪审员自荐审查表》和《人民陪审员推荐审查表》。并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选。
创新方式,扩大来源。拟召大学生村官为陪审员。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选任大学生村官为陪审员是可行的方法。大学生村官基层工作经历丰富,容易与群众沟通,能够发挥最大的调解作用,减少法官的审判负担。目前正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商大学生村官陪审员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