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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实行考勤值班卫生车辆月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15 10:42:14


为加强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完善制定了《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卫生管理制度》、《警车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每月底由办公室汇总考勤值班、卫生、车辆情况进行通报。

    加大考勤管理。该院要求干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实行“刷脸”考勤机四次点名;对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时抽查;上班时间一律禁止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病假、事假、出差等严格请销假制度;对迟到、早退一次由院里提出警告,两次由纪检组长进行谈话,月累计三次按缺勤通报批评,月缺勤三次除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待岗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月底由院绩效考核办负责核实个人出勤值班情况,将出勤率与绩效考核挂钩。

    加大车辆管理。业务庭用车层报主管领导审批,下午下班前车辆一律停放机关大院,钥匙统一交后勤服务中心保管,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使用时要求车容车貌严整,安全文明行驶。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院纪检监察室不定时上街抽查警车违规使用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天下午下班前严把车辆“入库关”,发现问题,月底必通报,与绩效考核挂勾。

    加大卫生管理。要求干警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同时,专门聘请保洁人员对办公楼、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方位打扫,要求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发现干警随便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行为的,从本人绩效考核中扣取部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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