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安省:
本院受理郑永刚诉张培培、张安省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依法对登记在被申请人张培培名下的奔驰车辆(车牌号:豫A0DX31;车架号:WDDHF4JBOBA304599)在2017年7月7日时的实际价值进行司法鉴定,现依法向张安省公告送达鉴定过程中的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确定车辆现场勘验时间、出具意见书等相关程序,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立案庭处办理本案鉴定程序中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鉴定程序中的相关权利。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期满。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