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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定分止争,一名誉权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3-10-18 18:53:16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双方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让问题得到解决,让当事人满意而归。

小马(化名)与小海(化名)系夫妻关系,小海在村里开办一所幼儿园,小美早年在小海开办的幼儿园工作7年后辞职。小美称,在该幼儿园工作期间小海向其借款现金18000元,之后多次电联小海要求其还款未果。小美找到小海的妻子小马要求还款,小马怀疑小美与其丈夫小海有暧昧关系,遂与小美发生争吵,小美随后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不雅言论。小马看到视频后,便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小美删除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侮辱、诽谤其的相关内容及与此有关的所有评论。

王洛法庭受理此案后,指派该庭调解员张遂保先行调解。张遂保分别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情况并征求意见,小马和小美均表示两人矛盾极大,不同意面对面进行沟通。张遂保考虑到双方误会较大,面对面调解有可能引起矛盾更进一步激化,给调解工作带来困难,便多次给小马和小美释法明理、以案说法,两人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

2023年10月11日是约定到王洛法庭调解的日子,“小马,今天来法庭调解,你可不能再情绪激动,咱们解决问题是目的,可不能吵架......”“小美,不管究竟谁对谁错,你要冷静,不然吵起来这问题咋解决呢......”双方到场后,张遂保再一次安抚两人的情绪。看到她们冷静了下来,便开始进行调解。经过张遂保又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小美为自己在短视频平台上辱骂小马及某幼儿园的行为表示后悔,小马也对之前对待小美的态度及言行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经调解,双方彼此消除了误会,小美表示立即删除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不当言论,对于某账号发布的言论,愿意积极主动协助小马进行查找并及时清除,小马最终撤回起诉。

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群众诉累的效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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