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莲城利剑,攻坚不停——襄城县人民法院“莲城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再次重拳出击

发布时间:2023-09-15 18:22:58


 9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莲城利剑”集中执行活动再次重拳出击,顺利执结5起案件,到位45.2万元,拘留3人,为“莲城利剑”集中执行活动交出一份出彩答卷。

成功拘传促履行

2020年10月,某装饰公司与刘某签订装修承包合同,约定按照45元/㎡的价格共装修5892.4㎡,装修结束后刘某应向某装饰公司付款265158元。装修结束后,刘某迟迟没有支付工程款,某装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将刘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应偿还某装饰公司工程款265140元及利息。某装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立案执行,但执行期间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

早上7点集合完毕后,执行干警孙紫睿带领团队立即出发,10点到达周口项城市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在对其释法明理后,刘某并不配合,遂决定将其拘传至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下一步强制措施。面对突然来访的执行干警,刘某被带上警车后顿感压力,在警车上就开始联系家人筹钱。到达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时已将近13点,刘某通过妻子抵押车辆和亲戚帮助,筹集到23万余元,某装饰公司自愿放弃剩余部分,该案件得以执结。

倾情执行促家和

下午15点,两名当事人按照约定到达执行干警孙紫睿办公室准备领执行款。这两名当事人是亲姐妹,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这两姐妹将其大哥刘某诉至襄城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应分别偿还两位妹妹各11.3万元。

孙紫睿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已年过七旬,便主动前往刘某住处向其讲解判决依据督促履行,但是被执行人辩称农村宅基地都是留给儿子,拒绝向两位妹妹偿还。孙紫睿又从民法的角度不厌其烦的向其讲解房屋补贴是受拆迁地区每个自然人都应得到的补偿……将近两三个小时,经过干警孙紫睿多次上门劝解,最终,刘某答应偿还,两起亲兄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当天不仅当场履行22.8万元,兄妹三人重拾昔日兄妹之情。

   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以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