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人民法院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颍桥人民法庭围绕集中治理活动需要重点整治的内容,于9月6日上午召开全庭会议安排工作。
一、自查自纠日常化。将七种不良作风以及重点整治的12种行为内容张贴于每人办公桌上,每日上班学习,下班自查自纠,每周五开庭务会,总结存在问题,商议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执行。
二、活动范围广泛化。召开社会法官座谈会,向社会法官传达活动精神,要求社会法官参与到活动当中,自查自纠,规范约束自己行为。
三、夜间值班规范化。做到定期排班,责任到人,制定应对值班突发情况方案,确保值班人员和法庭“两安全”。
四、庭审安全预防化。开庭前,认真阅卷,了解当事人情绪,针对个案制定庭审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每案有措施,将庭审不安全因素化解于开庭前,确保庭审有效安全进行。
(院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