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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三个月分类处理涉执信访案件

(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专刊之十一)第 126 期

发布时间:2013-09-23 15:25:00


为有效解决涉执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防止出现越级访、群体访、极端访、重复访等现象,襄城县法院执行局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针对问题,主动作为,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决定利用元旦前三个月集中开展涉执信访案件化解专项活动。

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第一、对已经交办的或者新排查出来的涉执信访案件,实行执行合议庭共同负责制,由执行合议庭共同约谈当事人,对其析法明理、耐心说服、教育感化,达到息访服执。第二、对法院执行行为明显不当、涉嫌违法执行,以及错误执行而引发的信访案件,启动执行监督程序,依法进行纠正。第三、对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故意规避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要加大财产调查、惩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工作力度,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实行重点打击,依法采取最严厉的强制措施,直至追究被执行的刑事责任,最大限度维护司法权威,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第四、对被执行人家境贫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而申请人又急需执行款从事生产生活的,运用法外帮助予以解决。第五、对法院依靠自身力量确实无法解决的涉执信访案件,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主动向政法委汇报,联合相关部门合力进行化解。第六、对已经通过无理访甄别程序,依法被确认为无理访的涉执信访案件,上访人仍继续缠访、闹访的,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置。

                                                 (院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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