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全院干警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襄城县人民法院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对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促执行,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推动党建品牌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一支部一品牌】。
王洛法庭党支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受理事关子女抚养、老人赡养、损害赔偿等切身利益要求迫切的特点,采取庭前调解、多方协调、判后答疑解惑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倾心调解俯下身,释法明理得人心。王洛法庭把庭前阅卷,深入调解作为重点,把握双方当事人从立案后到开庭前的各个环节,从个人需求、财产分配、利益得失等角度努力寻求促成调解的结合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促成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新类型案件,该法庭采取法理剖析法,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并辅之情理释疑,让当事人消除误会,减少对法律的误解和片面认识,使其明白事理、法理,避免不必要的诉累,以节约诉讼成本。如谢某与仲某因羊群把玉米和豆角吃掉的纠纷,副庭长葛梦阳收到案件后,多次驱车到仲庄村实地勘验,走访村两委干部了解案件情况,并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巡回法庭到基层,普法教育入人心。巡回审判不仅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王洛法庭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特别是对婚姻家事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走进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同时,结合农闲时节,深入乡村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开展流动课堂、以案释法等宣传形式,极大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案件调解打下了基础,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判后答疑细讲解,案结事了安人心。对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充分运用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疑问,即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不是简单地把裁判文书送完了事,而是在询问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后,围绕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疑问,承办法官针对具体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作详细讲解,让当事人明白赢的理由、输的原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王洛法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的司法需求,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网上庭审等方式,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在做到案结纷止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供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为“枫桥式法庭”添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