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普及,提高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3年6月5日,襄城县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县市民广场,积极参与全县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我县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我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环保法治宣传册、法律服务微信群转发等形式,大力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活动紧扣群众生产和生活,重点向群众讲解我县禁猎期与禁渔期的相关规定,讲解襄城县内陆水域禁用渔具目录通告及禁渔期公告,详细介绍哪些捕鱼方式属于非法捕捞,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禁猎期”、“禁渔期”和“禁渔区”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发生在我县辖区的非法捕猎、非法捕鱼相关典型案例,告诫大家引以为戒,不可触碰底线。
活动现场干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向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先关规定,现场解答了群众关心的固体废物处理、公用污水管道污染侵权等相关环保法律问题,通过现场互动式普法,让不少群众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上百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近年来,襄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运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全力护航“美丽襄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