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河南大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河南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1025民初5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河南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本案起诉。案件受理费10390.56元,减半收取5195.28元,由原告河南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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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