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5:13:2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邵子勋:

本院受理付许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付许辉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5万,利息6.6795万元共计11.679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联系人:张遂保

联系电话:0374-8398118/8397118 

通讯地址:襄城县王洛镇王洛法庭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