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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10:58:0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周冰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付东亮与被告常冠亚、第三人周冰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025民初74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付东亮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66元,由原告付东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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