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襄城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7时30分继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并邀请许昌市人大代表孟庆华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此次专项行动中,共组织执行干警40余名,由副院长李欢、执行局局长王志坚、执行局副局长朱德恩分别带领一组干警开展拘传、腾房活动,重拳出击失信被执行人,并将“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贯穿整个执行过程,全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找人未果,经多方调查其人身线索,终于在行动中找到本人,经过干警的耐心释法、严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之后,赵某仍然毫无还款意愿,我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赵某得知自己要被拘留,瞬间“服软了”,当即将2.1万元执行案款全部履行。
菅某与孙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菅某申请执行孙某名下门面房,孙某以房屋已租赁为由拒绝腾房。执行干警遂联系租户向其说明原因,租户表示愿意配合腾房。执行干警随即赶往现场开始腾房活动:清点房内物品、登记造册并合力将物品搬移至指定地点。整个腾房活动全程录像,接受监督,确保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经过近3个小时的强制执行,最终将涉案房屋钥匙移交给了申请人菅某,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全程见证这次执行行动,让我真切感受到襄城县法院的执行工作既有‘速度’和‘力度’,也有人性化执行的‘温度’!”行动结束后,许昌市人大代表孟庆华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行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5名,执行完毕1件,司法拘留5人,交付一套房产(价值50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3.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