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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08:03:37


襄城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http://xcxfy.hncourt.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襄法询价采购-2023-01

2、项目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采购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3.3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0日 至 2023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城县人民法院网》(http://xcxfy.hncourt.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带做好的响应文件于2023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襄城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到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10日 至 2023年4月16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襄城县八七东路1200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8*****

 

 

 

        襄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0日

 

            

 

 

 

 

 

 

襄城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襄法询价采购-2023-01

采购单位:襄城县人民法院

 

 

0二三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采购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六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改造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http://xcxfy.hncourt.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4月17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襄询价采购-2023-01

2、项目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采购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服务期限:同签订后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3.3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410日 至 20234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城县人民法院网》(http://xcxfy.hncourt.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4月17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带做好的响应文件20234月179时00分(北京时间)到襄城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到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3410日 至 202341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襄城县八七东路1200号

联系人:杨

联系方式:17803746119

 

 

 

襄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0日

 

温馨提示:

1、投标文件的制作

1.1投标人登录《襄城县人民法院网》(http://xcxfy.hncourt.gov.cn/),下载询价文件并按询价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2 投标人须将询价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

2.评标依据

2.1该项目,采购小组以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2.2采购小组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采购小组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我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采购需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1、协助法官或执行员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1. 2、按拍卖要求收集、整理拍卖财产信息,并制作视频、图片和文字描述等说明拍卖财产状态的资料,开展拍卖财产展示、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

    1. 3、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1. 4、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1. 5、协助法官或执行员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

    1. 6、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1. 7、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1. 8、开展调解工作。

二、控制价:

    基础收费标准 (此金额为预算上限,超过此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基础收费标准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不高于以下标准:(一)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不超过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5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2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20万元。(基础收费标准中涉及的各类千分比和不超过数额为最大值。各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明涉及的各项千分比比值和金额,复制粘贴该条标准的为无效投标。)

四、合同服务期:两年

三、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拍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或变卖成交的,费用从变价款中优先支付。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询价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襄法询价采购-2023-01

2.项目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项目采购襄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4.项目地址:襄城县

2

采购人

名称:襄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襄城县八七东路1200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8*****

3

供应商资格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或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响应

5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6

询价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7

进口产品参与

不允许    允许

8

询价有效期

60天(自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成交供应商询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9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询价响应截止及询价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询价地点

询价地点:襄城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3

公告发布

询价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襄城县人民法院网》

14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开标当日提供,密封响应文件1份

 

15

响应文件的

签署盖章

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和法人印章。

16

评审方法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询价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

2. 定义

2.1  “采购项目”: 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2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并按照询价文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4 “甲方”系指采购人。

2.5 “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6 “服务”系指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  询价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  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询价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响应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2)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 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4.4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4.5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询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

“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开标和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 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开标和评审”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 询价文件说明

1. 询价文件构成

1.1询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资格审查与评审

6)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7)本项目询价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a)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询价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 在询价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2.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网》发布更正公告。

2.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询价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询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询价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询价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

2.1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3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2.5 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6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3.响应文件有效期

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询价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3.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4.响应文件构成

    4.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要求。

    4.2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4.3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5.响应文件格式

5.1  响应文件应参照询价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将响应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以A4幅面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

5.2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询价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5.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6.询价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6.1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和法人印章或授权代表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1.1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到评标地点。

1.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询价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询价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询价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2.迟交的响应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须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补充”字样。

3.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 开标和评审

1.询价小组组成

1.1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资格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 

20 

2.2 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1 

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4.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

4.4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5.响应无效情形

5.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1.1  

2.1.1  

3.1.1  

4.1.1  

5.1.1  

6.1.1  

7.1.1  

8.1.1  

9.1.1  

10.1.1  

11.1.1  

12.1.1  

13.1.1  

14.1.1  

15.1.1  

16.1.1  

17.1.1  

18.1.1  

19.1.1  

20.1.1  

21.1.1  

22.1.1  

23.1.1  

24.1.1  

25.1.1  

26.1.1  

27.1.1  

5.1.1 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5.1.2 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1.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1.4 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1.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6.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6.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 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询价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和要求

1

投标函

参考询价文件第六章格式填写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3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8

询价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上限,超出的为无效报价。

9

投标承诺函

参考询价文件第六章格式填写

10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评审

(一)项目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价格计算

  以供应商最后投标报价为准。

1)投标无效情形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

3)询价小组争议处理

  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第六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如涉及本项目的提供)

        

 

一、封面                         

 

                      (项目名称)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序号

项  目

投标人应答

(有/没有)

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说明

1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营业执照等证明

 

 

 

7

依法纳税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8

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注

 

 

 

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10

履行合同能力

证明材料

设备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用工合同

 

 

 

供应商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11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

投标承诺函

 

 

 

13

联合体协议

 

 

 

14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15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6

售后服务方案

 

 

 

17

业绩情况表

 

 

 

18

其它资料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标段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服务期限

备注

 

 

(一)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____‰,超过100万元的部分____‰;(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__ %;超过5万元的部分__%.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___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___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____万元。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交付日期指完成该项目的最终时间(日历天)。

2、如采购公告明确项目交付日期以年为单位,本表应填写完成该项目的年限。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4.1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__    _(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采购公告及采购邀请,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询价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询价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询价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供应商名称)     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项目询价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______________。

二、本询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询价响应截止时间起60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时间截止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询价响应的,则我方承担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询价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询价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询价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询价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址:.  邮政编码:.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    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4.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龄:     职务        

本人系供应商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询价项目的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4.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询价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4.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4.5 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       ____月     日                      _(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4.6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五、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5.1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5.2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3 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六、其他资料(若有)

 

 

 

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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