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释法明理解心结,圆满化解耄耋老人赡养案

发布时间:2023-03-30 08:22:12


3月28日下午17时,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圆桌审判庭内,乔亚琴庭长正在对一赡养案件的6名子女谆谆相告:“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把你们拉扯大非常不容易,两位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时候你们后悔都来不及了......”

梁某、孙某夫妇共育有六名子女,其中女儿五名,儿子一名,儿子是最小的,平日里夫妻两人对儿子颇有偏爱,引起女儿们的不满。两位老人一直跟随儿子生活,近两年因两人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开支较大,梁某夫妇便将六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每人每月共同支付赡养费用。2023年3月2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受理案件后,乔庭长了解到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后,当即确定于2023年3月28日开庭审理此案。

当事人到庭后,乔庭长将6名子女召集在一起,倾听各自的意见,找准矛盾点,进行释法说理。其中两名女儿因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出嫁后的耕地一直由梁某儿子耕种,并且儿子因家中建房及买房,使用了两位老人的存款。综合以上原因,这两名女儿对赡养老人心生不满,认为父母应当由儿子赡养。另外三名女儿也效仿,不愿赡养父母。乔庭长对其儿子小梁指出,不能得了利益就不想承担责任。同时对小梁的五个姐姐进行说服教育:“古话讲:‘百善孝为先’,孝道文化历来就是中华传统美德,作为子女,理应诚心尽孝,这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你们的行为也是一面镜子,影响着你们的子女,就不怕跟着你们学吗......”

通过两个小时的调解,两位老人的六名子女最终对赡养老人达成一致意见,小梁自愿承担父母今后的一切医疗费用,不让五个姐姐承担,并同意返还两位姐姐的耕地,五个姐姐每月把父母的赡养费交付给小梁,打开了姐弟之间多年的心结,该案以原告撤回起诉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