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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做调解,老汉喜领工资款

发布时间:2023-03-27 18:17:43


“啥也不说了,谢谢法官,我们同意,现在就支付工资......”“中,中,法官,感谢恁替我考虑,我也同意!”这是3月26日发生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的一幕,原告林某和被告某花木公司达成了协议,解决了欠薪纠纷,并握手言和,一致向法官连连表示谢意。

原告林某诉某花木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于2023年3月9日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承办法官王丽霞受理案件后,定于2023年3月21日开庭。开庭前几天,林某联系王丽霞法官,说他突发疾病不能下床,无法按时到法庭开庭,申请延期开庭。考虑到林某年事已高,其儿女均外出打工,一人在家,不会使用手机在网上开庭,王丽霞法官和被告沟通后,决定延期开庭。

3月24日,林某联系王丽霞法官,表示身体已康复,可以到庭。为了能让林某早日拿到工资款,王丽霞法官决定放弃周日休息时间,通知双方于3月26日到庭进行调解。

该案标的虽然只有一万多元,但调解起来并不顺利,林某称花木公司欠其一万多元工资款,并无书面证据,花木公司未给其出具任何欠款手续。某花木公司则认为,其只欠林某几个月的工资,且已经支付完毕,已不欠林某任何工资款。双方面对面调解,争议大,已无调解可能,只能选择背对背调解了,王丽霞法官让双方分别坐到两个房间里。花木公司表示,因近几年疫情,花木公司经营困难,举步维艰,林某确实在其公司工作,看护林木,但公司没有欠他那么多工资,最多欠其几个月工资。而林某则坚持是一年半工资。

虽然双方分歧较大,调解起来比较困难,但王丽霞法官没有放弃,依然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告知花木公司:“作为企业,诚信是发展的根本,林某七十多岁了,挣个工资也不容易,你们公司面临困难,同样不容易……”接着,又给林某做工作:“你虽然在花木公司工作过,但无任何证据,如果开庭审理,你的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反复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某花木公司当场支付林某工资款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涉民生案件快审、快结,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赢得了民心,收获了赞誉。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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