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司法护航协作方式,筑牢自然资源生态安全司法屏障,3月1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与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林长+法院院长”座谈会。双方就襄城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绿色发展与生态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共同会商,形成共识。会后,一同参加春季植树活动。
座谈会上,襄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国建通报了近年来涉生态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襄城县绿色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襄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功能,确保襄城“林长制”落到实处。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柴旭胜指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出台以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一林+法院院长”工作模式,各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保护自然资源共建共治工作格局。
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高效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更好服务保障做好“林长+法院院长”各项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县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灵山种植基地参加春季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