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8:01:56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1025民初746号

周冰涛:

本院受理原告付东亮诉被告常冠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查明案件事实,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清付原告树苗款款22048元及利息1978元(利息自2020年4月6日按年利率3.85%暂计算至2022年8月6日为1978元,之后利息自2022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采用在襄城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即视为送达。届时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