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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法庭|婚约彩礼起纠纷 法庭调解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3-02-24 18:00:54


2月21日,襄城县法院王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该案件案结事了。

2022年大年初七,小轩与小飞经媒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二月初二,双方就举行了订婚仪式。小轩为小飞准备并交付了彩礼和三金。后因小飞外出打工,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后来在交往过程中,双方沟通并不顺畅,发生矛盾后,便不再沟通。2023年1月31日小轩发现小飞将其微信拉黑,一气之下,便将小飞告上了法庭,要求小飞返还彩礼、红包、三金等共计十万余元。

王洛法庭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对涉案款返还问题的陈述和意见后,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换位思考,使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但就具体金额双方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

了解到该情况后,专职调解员张遂保再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详细地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阐法述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飞以现金方式退还彩礼7.1万元,并归还了“三金”,小轩当庭撤诉。至此,该婚约财产纠纷未经开庭审理就以原告撤诉的方式得以圆满处理。

襄城县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人民法庭阵地前沿作用,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动诉源治理,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展现为民的情怀,将“枫桥经验”全面融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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