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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0:46:37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河南大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河南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河南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259684.6元,并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前述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7、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0374-8518161  联系人:侯又可

2023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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