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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所在 “行”在途中——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千里之外成功查封扣押车辆

发布时间:2022-09-16 18:43:09


您好,请问是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吗?我是申请人王某帅,我在广东惠州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朋的车辆,请前往扣押。”2022年初秋的一天,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仲聪聪接到一个申请人的线索电话后,便立即着手准备车辆扣押材料。

申请人王某帅与被执行人王某朋在2022年6月29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约定自当月起王某朋每月向王某帅还款1万元,直至借款清偿完毕。但王某朋这时耍起了小聪明,以为玩失踪就能逃避债务,一分钱没还就消失了。王某帅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襄城县法院申请执行维护自己的权利。

立案后,承办人仲聪聪随即对被执行人王某朋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账户等一一进行查控,却一无所获。于是向申请人王某帅说明情况,并释明财产调查中法院调查只是一方面,申请人提供线索也很重要,因为申请人往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比较了解,所以如有情况可及时向我们提供。申请人王某帅得知后便也积极寻找王某朋的财产线索,由于两人较为熟悉,不久就发现王某帅的车辆,这才赶紧给承办人打电话告知。

整理完扣押材料后,9月15日下午,襄城县法院执行局随即派出执行团队驱车奔赴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9月16日凌晨5点半到达申请人提供的位置,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朋的车辆。后续沟通中,执行干警依法告知被执行人王某朋如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后果。因王某朋表示无法足额筹得还款资金,襄城县法院依法将四台车辆查封扣押。

行走在城市乡间,穿梭在风里雨里。在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上,襄城县法院每一名执行干警都在坚持“用法、用心、用情”办案,始终将群众的权益“执”于心间,带着当事人的希望“行”在途中。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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