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监护不力的“小博”(化名)监护人发出全市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

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小博”(化名)的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疏于对“小博”的管教,监护缺失及长期缺乏有效的家庭沟通,严重影响“小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走上了犯罪道路。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针对“小博”的家长疏于管教和作为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的情况,襄城县人民法院向“小博”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法官结合案件情况,指出“小博”家长存在监管缺位及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的问题,就如何促进家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建议监护人多与“小博”进行沟通,倾听孩子心声,多关注他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他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树立责任意识,正确的教育好孩子,引导孩子培养良好的思想和品行。今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以《家庭教育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案件的未成年人家庭,制定具体性、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方案,并做好监督回访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