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晋商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克服疫情期间不利条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建立微信群等不见面办案,力促双方和解,解决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晋商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在执行立案之后,依照法定程序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同时通过“总对总”、网上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5个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打电话沟通案件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宁某在上海务工,受疫情影响居家隔离多日,暂时没有经济来源,且微信被冻结后家人支援的1000多钱也无法使用,生活困难。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的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也表示疫情期间一次性偿还压力大,想要分期偿还的意愿后,随即和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联系,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返还,并同意对已经冻结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账户进行解冻。 在与双方充分交流沟通后,执行干警随即建立微信协作工作群,在微信群内组织双方进行身份确认、执行标的确认、还款计划确认、接收转账确认、及执行和解协议确认等工作并督促被执行人如约履行。 在沟通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宁某由于长期的居家隔离不仅面临着物资短缺的困难,心理方面也急需纾解压力。面对被执行人宁某说自己话多了希望谅解的微信消息,执行干警及时的回复表示理解,并及时传递关心和鼓励,也给久封在上海的被执行人带来了安全感。
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共克时艰,多措并举,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执行不停,办案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