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仍未得到彻底遏制,许多家庭因此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因此要严厉打击拐卖行为。4月28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拐卖儿童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4月15日,被告人张某柱将本村张某(90后)骗走,后将张某带到陕西省、湖北省等地,伺机卖掉。期间,张某柱谎称张某是其女儿“宝宝”,并对被害人张某实施打骂等行为。2004年年初,在河南省宝丰县,张某柱将张某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鲁山县的赵某,张某柱将10000元花掉。后张某在他人帮助下通过“宝贝回家计划”于2020年6月回到了襄城县家中。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目前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张某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2021年10月9日被抓获到案,次日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襄城县人民法院批准,同年10月22日被襄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该案经过依法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陈述意见。合议庭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