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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建立金融案件“办理快捷通道”提升办案质效

(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专刊之十五)第 130 期

发布时间:2013-09-22 15:51:58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高法[2013]61号),推动金融审判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全县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的契机,襄城县法院建立金融案件“办理快捷通道”,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即时立案。半小时内办完,只要材料齐全,对金融案件的立案半小时内办完,一小时内移送机关,二日内移送人民法庭。

二、高效审案。民二庭设立金融合议庭集中审理金融案件,金融案件的审理期限压缩到3个月,最多不超过四个月。

三、规范司法。对开庭审理过的金融案件尽快裁判,及时送达当事人,及时网上报结,及时整理卷宗并归档。

四、执行到位。对金融案件应执尽执,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执结,保证执行率、到位率。

五、延伸服务。设立金融案件专家咨询库,进一步指导规范全县金融案件的审判工作,给金融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信息咨询。

                                                 (院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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